屬靈恩賜定義說明
(三色測驗)
恩賜 |
說明 |
相關經文 |
有利參與事工 |
小心提防 |
1. 藝術 創造 |
能善用藝術創作來造就信徒 |
出31:1-11; 撒下6:12-16; 王上7:14 |
教會刊物、藝術創作、話劇、設計、音樂創作 |
過敏、不接受批評、不為建立天國只為孤芳自賞 |
2. 工藝 製作 |
能善用工藝技術來建造基督身體 |
出30:22-31; 王下12:112-13; 代下34:9-13; 徒18:3 |
園藝、建築、維修、糸縫紉、工藝製作 |
自卑、覺自己恩賜不屬靈、多用恩賜於親友間而少用於教會 |
3. 施捨 |
能歡喜及慷慨地施予物資給他人 |
路3:11; 21:1-4; 約12:3-8; 徒4:32-37; 20:35; 羅12:8 |
財務支援組 海外宣教支援, 財務委員會 |
只為施捨而施捨而忽略全盤考慮。 以為施出金錢就完成所有任務。 |
4. 款待 |
能樂於開放家庭, 供應食宿給客人 |
創18:1-8; 太10:11-14, 25:35; 路10:38-42; 羅12:9-13 |
小組屋主, 照顧無家者, 招待, 青年事工, 照顧貧苦 |
其他沒有款待的家庭成員因太多客人而困擾。 |
5. 知識[1] |
能發表、搜集和分析意念, 有利教會健康增長 |
羅15:14, 林前8:1-2; 12:8; 13:2,8-10; 弗3:14-19 |
教會增長研究, 寫作, 長遠計劃, 聖經神學研究, 外展計劃 |
提防為知識而求知識而忘卻建立教會。 有些會忽略實際事奉。 慎防驕傲。 |
6. 憐憫[2] |
能透過實切行動, 對身陷困境的人表達同情 |
太25:37-40; 可9:41; 路10:33-37; 徒9:36-42; 羅12:4-8 |
輔導、代禱、關懷貧苦、監獄事工、海外宣教、單親事工、殘疾事工、慈惠事工、釋放事工 |
對不公平事過於敏感及對世界過於負面看法。 傾向立回應個別需要而忽略處理根本問題。 |
7. 音樂 |
能藉彈奏或唱歌來榮耀神和建立人 |
申31:14-23; 撒上16:14-23; 代上16:41-42; 代下5:12-14; 弗5:18-20 |
敬拜隊、樂手、外展佈道、詩班、獻唱 |
自以為有天賦恩賜而忽略訓練需要。 明星級的音樂人獲得擁戴過於當受的。 並非所有具音樂恩賜的人樂都能當好領袖。 |
8. 組織 |
能掌握特別事工目標並能擬訂有效方法來達成目標 |
出18:13-17; 林前12:28 |
監督、教會增長計劃、計劃組織、財務、慶典、福音運動、小組協調、圖書管理、隊工領導、電腦 |
只著眼實切和組織層面考慮而往往阻攔異象者。 須多關注自己靈命和屬靈經驗。 |
9. 自願 貧窮[3] |
能捨己克苦, 放棄物質富裕, 維持貧苦的生活 |
徒2:44-45; 4:32-37;林前13:3; 林後6:10; 腓4:11-13 |
海外宣教, 基層事工, 修院生活 |
小心易批評那些生活水平較高的信徒。 為貧窮而貧窮而忘卻甘願貧窮最終目的。 |
10. 智慧 |
能幫助人在特定處境中運用現有知識 |
王上3:5-28; 林前12:7-8; 雅3:13-18 |
輔導、衝突處理、職業輔助、訓練、恩賜顧問、研習坊、教會顧問 |
自命師傅、過多建議。 過於操控, 忽略給下屬嘗試空間或失敗體驗。 |
11. 使徒 |
被認定有跨教會的屬靈權柄 |
太10:2-15; 約13:12-17; 徒8:14-25; 14:14-15; 15:1-6; 羅16:7; 林前12:28-29; 林後12:12; 加1:1; 弗4:11 |
植堂、教會顧問、長遠計劃、地區/宗派責任、海外宣教 |
提防雜亂無章,無人矯正; 提防老年金錢、性、權力的試探 |
12. 輔導[4] |
能藉安慰、勸勉、鼓勵來服事、幫助和醫治別人 |
約4:1-42; 徒14:21-22; 羅12:6-8; 林後1:3-7; 帖前2:11; 5:14; 提前5:1 |
吸納新信徒、款待事工、輔導隊、小組事工、恩賜顧問、代禱隊、挑戰被動信徒、基層事工、家庭輔導、長者事工、電話輔導、監獄事工、醫院事工… |
提防擔任太多責任, 以至個人受損. 缺乏方向和應有的立場來處理根本問題 |
13. 傳福 音 |
能傳遞福音給未信者, 以至領他們信主 |
徒8:5-6; 徒8:26-40; 14:13-21; 羅10:14-15; 弗4:11 |
佈道、開放家居、探訪、輔導、電台事工、海改宣教、植堂隊、基層事工、福音家庭小組、敬拜隊、兒童佈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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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能會給聽者不恰當的推銷感和壓力感。 側重決定而忽略栽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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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 幫助 人 |
能放上自己恩賜來支持別人, 以至釋放他們能專心事奉 |
出18:21-22; 民11:16-17; 路10:38-42; 羅16:1-2; 林前12:28 |
電話事工、支援領袖、秘書、幫助新居遷移… |
易陷入 “幫助者症候”。 幫助太過以至做成依賴。 |
15. 領導[5] |
能定立教會目標並有效傳遞以至影響別人自願地達成。 |
出118:13-27; 羅12:8; 帖前5:12-13 |
牧師、長老、敬拜隊長、部長、長遠計劃 |
屬靈孤單。 小心金錢、性、權力試探。 提防驕傲。 |
16. 宣教[6] |
能在異地文化中運用恩賜服事 |
徒9:13-17; 14:21-28; 林前9:19-23; 加1:15-17; 2:7-14; 弗3:6-8 |
基層事工、國際事工、海外宣教、教會植堂 |
因太遷就或別入文化以至未能有效傳遞福音。 這恩賜會影響家人生活,故要小心考慮長期責任。 |
17. 服事[7] |
能認出在那方面必需他們的參與, 確保能完成最急須的工作 |
路10:38-32; 22:24-27; 徒6:1-7; 羅12:6-7; 提前3:8-13 |
園藝、照顧新人、煮食、維修、打字、錄音事工、嬰兒照顧 |
服事太過造成依賴。 易批評別人不服事。 |
18. 牧養[8] |
長遠地為著某信徒群體的屬靈好處而承擔個人責任 |
約10:1-15; 徒20:28-31; 弗4:11; 帖前5:12-13; 提前4:11-16; 來13:7,17,20,21; 彼前5:1-5 |
恩賜顧問、兒童教會、小組組長、青年事工、吸納新人、訓練… |
有些人易於內部牧養而難於吸納外人。 難於帶領超過150-200信眾的教會。 |
19. 獨身 |
能喜樂地過單身生活並有效地為神國貢獻 |
太19:10-12; 林前7:7-8; 林前7:32-35; 提前4:1-5 |
海改宣教、植堂 |
因承受教會群眾壓力而結婚。 誤把心理社交障礙當作獨身恩賜。 不等於不會受性試探。 |
20. 教導 |
能有效傳遞真理以至助人學習且貢獻教會 |
徒18:24-28; 羅12:6-7; 林前12:28-29; 弗4:11-14; 雅3:1 |
小組事工、 研習坊、訓練課程、查經班、慕道班、教會增長訓練… |
要角式而受更重責任。 教導能力過於行道能力。 |
21. 趕鬼 |
能幫助人從撒但的轄制中得釋放 |
太10:1; 12:28-29, 43-45; 可5:1-20; 9:28-29; 16:17; 路10:17-20; 徒8:5-8; 16:16-18; 徒19:13-16 |
趕鬼、釋放事工、代禱隊、基層事工、輔導、佈道事工、海外宣教 |
妄斷所有現象都源於鬼魔 |
22. 辨別 |
能分辨行為背後是源自人意、源上帝抑或源自撒但 |
太16:22-23; 徒5:1-10; 8:18-24; 13:6-12; 16:16-22; 林前12:10; 帖後5:19-22; 約壹4:1-6 |
公共關係、輔導、釋放事工、基層事工、教會堂委、佈道運動、傳道、禱告隊、長遠計劃 |
冷漠無情, 因難於對質而保持諴默。 過於主觀自以為是。 易流於凡事批判評。 |
23. 信心 |
能頗有信心地判別神在未來事工發展上的心意 |
太8:5-13; 17:20; 21:18-22; 羅4:18-21; 林前12:9; 雅1:5-8 |
代禱隊長、教會堂委、長遠計劃、新思維隊、宗教領袖、帶領宣教、佈道 |
易批評別人小信。 不願承認異象目標未達成。 有時會把人們對他們的批評誤當作對神的批評。 |
24. 醫治 |
能作為神的渠道, 無需藥葯地恢復別人的健康 |
可2:1-12; 8:22-26; 16:17-18; 約9:1-12; 14:12-14; 徒3:1-8; 14:8-15; 28:8-9; 林前12:9,28-30; 雅5:14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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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、代禱隊、探訪病人 |
誤把所許久禱告仍未得醫治的人解信心不足。 輕忽神也可藉葯物醫人。 |
25. 繙方言 |
能用人明白的言語解明方言內容 |
林前12:10; 12:27-31; 14:1-5,12-19; 14:26-28 |
代禱隊、敬拜隊、屬靈爭戰… |
不負責任的妄繙方言可造成很大傷害。 未在小群體中先獲驗證便不宜在大聚集中使用。 |
26. 行異能 |
能作渠道, 讓神施行超出自然律的能力。 |
出14:21-31; 王上118:21-40; 太14:28-33; 24:23-24; 路10:17-20; 約14:2-14; 徒9:36-42; 19;11; 20:9-12; 羅15:18-19; 林前12:10, 28; 林後12:12
|
海外宣教、屬靈爭戰、代禱隊 |
濫用恩賜榮耀自己。 易誇大經驗。 |
27. 禱告 |
能長期具體地祈求, 並比其他人更常經歷到明顯的應允 |
但6;11-12; 9:1-4; 路11:1-13; 徒16:19-34; 西4:12-13; 提前2:1-4; 雅5:16-18 |
代禱隊、領禱者、屬靈爭戰、… |
易批判少禱告者為不屬靈。 把禱告代替行動。 |
28. 先知[9] |
能從藉聖靈從神領受信息並能傳給別人 |
申13:1-5; 18:18-22; 撒上3:1-21; 太7:15-20; 24:11,23-24; 徒15:32; 林前12:28-29; 林前14:3,22-40; 彼後1:19-21; 約壹4:1-6; 啟1:1-3 |
海外宣教、佈道、長遠計劃、基層佈道、敬拜隊、代禱隊、小組牧養、輔導… |
不要避開批評, 倒要凡事察驗。 有時難分辨所領受預言是對自己、對教會、抑或對其他群體。 |
29. 受苦 |
能為信仰之故受苦, 而依然持守喜樂和得勝的心。 |
太5:10-12; 徒7:54-60; 8:1-4; 20:22-24; 21:4-14; 林前13:1-3; 林後1:8-11; 11:21-33; 12:9-10; 腓1:12-14; 彼2:20-25; 4:12-16 |
代禱隊、海外宣教、先驅事工… |
批評別人不刻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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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. 方言 |
能用從未學過的語言來禱告或傳講神的奧秘 |
可16;17; 徒2:1-13; 10:44-48; 19:1-7; 羅8:26-27; 林前12:10,28-30; 林前14:4-6,26-28 |
禱告隊、屬靈爭戰… |
輕看未能說方言者的屬靈程度或權柄 |